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决定授予117个单位“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45名同志“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3月起,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开设“铁军楷模”栏目,集中展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事迹,弘扬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奋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征程上争先创优、建功立业~
如何贯通好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是当前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面临的重要课题。
图为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人员。
不久前,获得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这一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沈世伟说:“过去一年,安徽再次实现‘双提升’,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处罚数额同比分别增长15.4%和9.29%。全省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12件,罚款金额为2.048亿元。”
强化“两法衔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涉及环境违法犯罪的案件,生态环境部门要移送到公安机关,如果有些证据不及时固定,可能会灭失,对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产生影响。因此,这方面的案件如果能让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办案过程会少走很多弯路。”沈世伟介绍道。
为了侦破一些环境违法犯罪大案要案,近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强化“两法衔接”,让执法效能显著提升。谈及此,曾参与“3·26特大系列环境污染案”的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相汉宸感触颇深。
“2019年年底,我们在宿州市桃园镇一个废弃的厂房内,发现了大量的不明固体废物,现场散发着类似农药的浓烈刺激性气味。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主要是农药废物和有机溶剂等,有强烈的腐蚀性和毒性。” 相汉宸回忆着当时的场景说。
随着案件深入,执法人员在埇桥区和邻近区域陆续发现多处倾倒点。“经过进一步调查,我们发现案件涉及江苏、广西、山东、湖南等四省八市的九家企业。共6000余吨危险废物被非法倾倒在安徽省的宿州、蚌埠、淮北、亳州、滁州五市的15个分散地块里,倾倒量很大,涉及面较广。其中不仅有采煤塌陷区,还有居民住宅,更有基本农田。对当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都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相汉宸告诉记者。
因为案件影响面较广,经安徽省政府同意,2021年3月,“3·26特大系列环境污染案”联合专案组成立,同时成立指挥部。这期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以及省检察院,多次就这一案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案件的调查取证证据规格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
相汉宸介绍说:“我们从全省抽调多名公安干警,与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一道,在宿州驻地办案。耗时近半年,终于破获案件。一共查清涉案人员192人,对其中38个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涉案人员29人、企业两家。最终判决有期徒刑共17人,追究两家单位刑事责任。”
重大案件的有力侦破再次凸显了“两法衔接”的效能。“一方面,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组织检测,鉴定固体废物的危险废物属性,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并会同公安机关到企业里查环保相关台账资料等;另一方面,公安人员在溯源以及补齐证据链上发力。从公安办案的专业角度,指导、帮助我们在前期就把相关违法证据固定好。多部门协同配合,在重大案件中发挥出了重要合力。” 相汉宸说。
连续开展“两打行动”,专业素养不断提升
“除了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也是‘两打行动’重点关注的领域。” 沈世伟告诉记者。
“2023年年初,我们收到信访件,举报马鞍山某县水务企业的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在收到的数张照片中,显示仪器上一些数据非常清楚,随后经查,全都属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信访件办理的张德红主任与记者分享了一起案件。
为用好信访举报这一“金矿”,弥补当前监管的盲区,近年来,安徽省在举报奖励上不断开拓思路。张德红说:“新的有奖举报办法明确,鼓励企业内部职工进行举报,如果举报属实,按单项最高标准进行奖励。”
从2020年的2065家,到2023年的3028家,经过多年推动,安徽实现“三个全覆盖”的涉水涉气重点排污单位数量有了大幅提升,15696路视频监控也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实现联网。同时,积极构建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查办涉自动监控违法案件数量实现四年“四连增”。
再默契的配合,再高效的技术,都需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提高专业素养。为提升执法队伍对精准科学执法的把握,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创新,坚持“每月考一法”和“每季讲一案”。
提升执法能力,不仅靠“考”,分享也很重要。“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坚持‘每季讲一案’,定期邀请相关执法人员分享现场检查、笔录制作、处罚流程及办案经验。既解读优秀案例,也剖析问题案例,让一线执法人员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做到真重视、出实招,这样才能稳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执法效能。”沈世伟表示。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编辑 | 廉伟
我也说两句 |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