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添加到桌面
分网
当前位置:关注森林 > 地方林草动态 > 云南 > 正文 站内导航

采伐基本农田、耕地上的林木由哪个部门处罚?是盗伐、滥伐还是盗窃和毁坏财物?永久基本农田种树由哪个部

媒体:微信公众号  作者:内详
专业号: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12/4 17:27:27

 

务林人 务林人 2024年12月04日 00:01

注:本内容禁止转载!

采伐基本农田、耕地上的林木由哪个部门处罚?是盗伐、滥伐还是盗窃和毁坏财物?永久基本农田种树由哪个部门处罚、处罚标准是什么?

文/务林人

2020年7月1日新修订的森林法生效后,非林地林木采伐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森林法规定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应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如果基本农田、耕地上的一般林木(非珍贵古树名木)被别人采伐,不能以盗伐和滥伐来处理,行政案件林业部门无权处理,基本农田、耕地上的林木被采伐和毁坏涉嫌盗窃和毁坏财物,构成治安和刑事案件,应由公安部门处理。林权所有者可以自由采伐基本农田、耕地上自己的林木(非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

法律法规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但《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永久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设置处罚条款、未明确监管部门;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处罚标准及执法部门在此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阅读 161
省份 融媒体指数 融媒体系数
平均数 1


Loading...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