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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猎杀野生动物”挑战法律底线

媒体:东方网  作者:汪昌莲
专业号:日月峡评论 2018/2/5 14:28:32

2月2日,据网友爆料,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有个叫超哥的人,长期抓蛇,捕猎野生动物,并在快手直播上传授捕猎技术,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此,九江市野保局张姓负责人表示,将转送武宁县野保部门,严肃调查和处理此事。(2月3日《北京青年报》)

时下,随着网络媒体的普及,网民的阵营已经转移,网络直播平台,成了草根群体的舞台,也成了部分网民吸粉生财的天堂。直播平台有低门槛和高效率的特点,借助手机、电脑和网络传播,可以瞬间传遍天下,凝聚起超高的人气。问题是,网民良莠不齐,一些无德网民,既另类又反常,违背了社会道德,挑战了法律尺度和社会秩序。此前,直播色情、伪慈善、校园暴力等乱象丛生。如今,“直播猎杀野生动物”又横空出世,再次挑战了法律底线。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无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比如,在“直播猎杀野生动物”事件中,被猎捕的蛇类等,即便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三有保护动物”,同样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可见,从“直播猎杀野生动物”事件可以看出,整个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尚未形成概念,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特别是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认知度,还有待于提高,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因此,对于“直播猎杀野生动物”,值得监管部门反思。首先,应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力度;让社会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保护动物”,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社会舆论要更多地承担起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通过有关部门和媒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野生动物的价值,知道这些野生动物对于保护自然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那些因为一己私利猎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者,应加大打击力度,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既然“直播猎杀野生动物”,是一种违法行为,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应会同司法部门,及时介入,立案侦查,并追究相关直播平台及主播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完善相关立法,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联动,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协查,扩大违法行为的打击范围。比如,可以组建网上综合执法机构,对网络直播实行实时监控,不留时间差和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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