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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举行6起非法饲养(非法购买、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案行政处罚听证会!

媒体:文山林草  作者:文山林草
专业号:金平县林草局 2024/5/9 14:03:14

为更好地教育引导社会大众知法,守法,4月25日,西畴县林草局召开6起非法饲养(非法购买、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案行政处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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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4日,西畴县林草局对6起非法饲养画眉鸟案件开展调查取证。经依法查明,6起案件当事人均存在出售、购买、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关闭违法经营场所,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西畴县林草局决定拟对6起案件当事人给予20000—900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7日至29日,西畴县林草局分别向毕某等6起案件当事人下发《西畴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6起案件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过重均不服西畴县林草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4月9日,6起案件当事人同时向西畴县林草局提出听证申请。西畴县林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国家林业局第4号令《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的规定,决定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会由西畴县林草局行政处罚代表、申请人、翻译人员、委托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公安局及县花鸟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上,承办听证员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同时,案件执法人与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等。在全面了解案情和相关法律适用后,相关单位代表纷纷发言,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避免失衡。6起案件当事人虽然存在购买、出售、饲养画眉鸟的违法行为,但都没有造成画眉鸟死亡,也没有实现出售获利的情况并且全部放归大自然,希望西畴县林草局依法应当对当事人进行减轻处罚。

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人员将根据听证会的内容,形成听证报告提交县林草局党组班子会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通过听证会,6名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向身边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野生动物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发挥着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功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切勿因一己私欲随意猎捕,让我们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https://mp.weixin.qq.com/s/6xK_PV8YnfNEw_avKtlj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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