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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绿 林活 农富【福建日报4月13日第9版】

媒体:福建日报  作者:刘国军
专业号:福建省林业厅宣传办 2017/6/9 8:33:57

    位于尤溪西城镇三山村的毛竹现代科技园区

    ◀尤溪县大山笋竹专业合作社社员根据立竹量砍伐绿竹。

 

    ▼尤溪群利林业专业合作社工人在抚育幼林。

 

    □本报记者 刘国军 通讯员 邱慧敏 严士冬 文/图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如何放活林地经营权、释放林业活力,提升林业发展质量和经营水平成为改革的焦点。

    地处闽中的尤溪,拥有林地面积379万亩,是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2011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典型县”称号。这个福建山区大县,通过出台扶持新型林业经营组织发展意见,在产权清晰和林农自愿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鼓励发展“公司 林农 基地”,探索发展委托经营模式,培育发展林业经营专业大户等。因地制宜实施“一地一良策”,加快了林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步伐,实现了“山绿、林活、农富”。

    股份林场,带动村集体村民增收

    3月底,尤溪城关镇下村村的公路边、山坡上,新植的1万棵桂花树和200亩杉树,排成行行绿意,一派生机勃勃景象。

    “这批刚种的杉树、桂花树是今年的造林任务,通过股份林场合理安排种植采伐计划,我们每年都有300亩左右的林木可以轮伐,实现了永续利用。”村主任戴永春告诉我们,村里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股份经营模式,股份林场全权负责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村集体和村民将收益四六分成,不但让村民有了可观的林业分红,而且为村集体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确保了村级组织正常的运转和公益事业建设。

    通过股份经营模式,1万多亩山林成了一个整体,林场连片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充分发挥了规模化营林的优势,实现了森林资源有增长,村民收益有保障;同时,通过章程明确林场、村委、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民主管理,规避了潜在的利益冲突,实现林业和谐稳定发展。

    正如下村股份林场场长戴永堪所说,“统一管护,成本减少了,规模上去了,效益也就出来了”。该经营模式有效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林农增收,同时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股份林场每年林业收入均在200万元以上,村民人均林业分红保持在1000元左右。村集体通过林业分红,解决了无钱办事的难题,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河道整治、旱厕拆除、廊桥修复、公路沿线美化绿化等公益事业,并聘请台湾旅游设计团队对森林资源进行重新规划,发展休闲旅游,带动村民致富,持续释放林业改革带来的红利。村民们高兴地说:“山绿了,路好了,来旅游的人多了,村里发展越来越快了……”

    这样的模式既让农户受益,又提高了他们种绿爱绿护绿积极性。“去年4月,强雷电造成一起森林火警,村民发现后第一时间自发组织上山扑火,在工作组到达前已经扑灭,没有造成任何损失。”戴永堪说,这是印证村民爱护山林意识提高的最好事例。

    专业合作社,助力产业提质增效

    尤溪是“中国绿竹之乡”,拥有绿竹6.5万余亩。梅仙镇经通村是绿竹种植大村,过去每到绿笋上市的季节,只靠本地市场自销,销路有限,村民们总要为到哪儿卖绿笋而发愁。

    “以前靠自己运到上海、福州等地卖,路途遥远成本高,加上绿笋不好保存,赚不了几个钱。”提起零售绿笋的经历,林农叶辉韩直言不讳,大家都很清楚,卖绿笋挣不到钱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品牌认知度不够,绿笋保鲜难,销售渠道不畅。

    提质量、打品牌、拓渠道,设备、场地和技术,缺一不可,但村民个体无法承担大量投入资金的风险。2012年1月,尤溪县大山笋竹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

    合作社实行联产联销,与尤溪丰业农产有限公司签订绿笋销售协议,与尤溪永丰茂纸业有限公司签订绿竹材销售协议,社员只需经营好竹林,再也不用发愁绿笋、绿竹材卖不出去。

    叶辉韩是最早一批加入合作社的林农,现在家里的5亩绿竹林,每年可以创收5万多元。谈起合作社的好处,他说:“通过合作社牵头,我们接受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解决了缺技术、缺资金、销售难等问题,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而合作社通过争取政府项目补助和企业的二次返利,有了资金,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经营,进一步提高了绿竹林生产经济效益,带动产业发展。目前,合作社共有社员121户,发展高效绿竹基地3000多亩,初步建立起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体系,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产值已经超过500万元。

    眼下,不再担心销路的社员们,又开始谋划如何让绿笋卖出更好的价格。“我们正在申请‘竹公’品牌,希望克服资金、保鲜技术等难题,通过生产可追溯建设,贯彻绿色环保理念,打造好自有品牌,进而让合作社的绿笋直接走进城市农贸超市。”大山笋竹合作社理事长叶辉明介绍了下一步的发展思路。

    生产服务队,激发山林管护活力

    “此州乃竹乡,春笋满山谷。”这是尤溪西城镇三山村的真实写照。三山是林业大村,林业用地面积近4.6万亩,其中6000多亩毛竹林全部承包到户,村民户户有竹林。

    随着外出务工经商潮的兴起,当地1400多名村民中有超过1000人外出经商务工。村民张世富一家在浙江台州开小吃店,无暇花时间、精力管护毛竹林,但他家承包的毛竹林依然生机勃勃,每年能给家里带来7000多元的纯收入。

    这得益于当地自发形成的委托经营模式。“前些年,有些毛竹林粗放经营,生产效益不断下降,自从毛竹林生产服务队成立后,这一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村支书胡开银介绍,该服务队共有队员10余人,由留在村里的林农组成,依托于尤溪县益林毛竹专业合作社,是生产性服务组织,在传统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劳动力不足或外出的林农提供锄草抚育、挖笋、砍竹、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托管经营服务。

    外出人员委托专业队根据毛竹林立竹量和竹林结构合理砍伐毛竹、采挖竹笋,并帮助销售,砍伐工资结合承包竹林的生产条件,按照毛竹销售额的25%—50%灵活计算,竹笋采挖工资按照销售额的50%计算。因为同是邻里,服务队成员还无偿帮助外出农户做好日常管护,不仅避免了盗砍滥伐,而且竹林效益得到提高。

    户户有林,不需户户营林。托管经营的模式,让很多村民也从山林里“解放”了出来。“竹林托管给服务队,在外的村民可以安心工作,实现两份收入;在家的林农也多了一条务工渠道,增加了收入。”这一模式深受当地村民的认可,他们认为托管经营给村里的林业生产注入了新活力。

    尤溪县林业局林改办主任陈君豪介绍,通过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积极引导培育,全县上下新型经营组织蓬勃发展,涌现出上源合作社、高春山庄、下村股份林场等一批典型,多种模式因地制宜,让林业发展活力得到释放,实现了山林增值、林农增收、生态良好。目前全县已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73家、家庭林场92家、股份林场16家,采取“公司 林农 基地”经营面积2万亩、委托经营面积1万亩,培育林业经营专业大户112户。

http://fjrb.fjsen.com/fjrb/html/2017-04/13/content_1017321.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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