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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农业县未发生森林火灾奖10万元

媒体:黄河新闻网   作者:戎紫冰  李峰
发布:鄱湖人家 2012/2/21 8:17:41

  眼下,我省从南至北陆续进入春季造林季,而随着农忙季节到来,上坟祭祖、野外郊游活动的增多,各地森林防火形势同样严峻。为确保森林火险期森林资源安全,阳泉市制定了今年的森林防火奖罚措施:今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三个农业县(区)各奖励10万元,城区、矿区奖励3万元;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县(区),将对该县(区)处以10—20万元罚款。

  阳泉市政府今年拿出200余万元用于奖励各级防火部门和个人。同时,对发生森林火灾地区及火灾肇事者也制定了处罚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县(区),由分管副县(区)长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做检查,处该县(区)10—20万元罚款,并取消年度林业工作综合评优资格;对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监控到的火情,火情发生的乡(镇)书记或乡(镇)长要在市、县电视台曝光并做检查。火情发生6小时、12小时、24小时内仍未扑灭的,要分别对该乡(镇)处以3万元、5万元、10万元罚款。对各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以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等。

  从2月15日至5月31日,阳泉市进入高森林火险期,该市政府出台并发布了高森林火险期野外禁火通告,明令辖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记者 戎紫冰 通讯员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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