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添加到桌面
分网
当前位置:关注森林 > 林长制报送平台 > 综合资讯 > 正文 站内导航

专家呼吁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打造绿色生态屏障

媒体:关注森林网  作者:内详
专业号:南部县自规局 2024/3/29 8:57:54

加强环境生态保护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虽然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地荒漠化、环境破坏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对生态环境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构成了威胁。因此,加强环境生态保护已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

加强生态环境人为破坏保护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生产方式、加强生态环境教育和宣传、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地减少人为破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坐落于东莞市樟木头镇,自1999年由民营企业家黄淦波先生承包经营以来,始终秉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长久建设”的发展理念,以及对“文化立园”的战略追求,对公园内的18平方公里生态资源进行了精心保护和科学规划。公园内划分了重点保护区、生态核心区和适度开发区,以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31f4452cb13af46c03a608e6797526a.png

观音山公园的生态核心区占据了公园的大部分面积,这里基本未受人为干扰,保留了自然的原始风貌。这片未被开发的原始森林,不仅是科研和自然教育的宝贵基地,也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宝库。公园内拥有1000多种植物和300多种动物,包括珍稀物种如粘木、白桂木、苏铁蕨、土蚕霜、金线莲等特色植物,以及中华小鲵、穿山甲、野猪群等野生动物。

观音山公园在黄淦波先生的领导下,投入近1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林相改造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使得公园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维护。公园70%以上的区域人迹罕至,植被和地貌保持原状,为游客提供了亲近自然、探索野趣的好去处。

经过不懈的努力,观音山公园在2005年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正式批准,成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2009年12月28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更是将其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这是对观音山公园在生态保护和旅游服务方面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标志着公园在旅游和文化发展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

然而,24年来,公园面临着林地被毁、原始次生林被砍伐的严峻问题,累计被毁的林地面积接近2000亩。这些问题不仅对公园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也对其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多样,其中一部分是由于当地村民和一些干部对公园土地的错误认识,认为在自己的土地上可以随意开发。另一部分原因则是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自身利益,无视法律法规,擅自在公园内进行建设活动。例如,自2004年至2023年之间,石新社区村干部在明知观音山公园已成为国家森林公园的情况下,非法霸占、转包公园土地,砍伐森林,公然违建别墅、工厂、会所、商铺、农庄等违法建筑物超过60多处。

这些违法建设活动不仅严重破坏了公园的生态环境,也对游客的游览体验造成了负面影响。例如,公园内修建豪华坟墓逾20处,破坏森林资源70亩,严重影响国家森林公园景观,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此外,三项工程如西气东输埋管的通道、从莞高速公路清溪支线等在施工过程中也严重破坏了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

针对这些问题,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得到的回复和处理往往不够积极。公园方面表示,他们希望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公园资源,但目前的状况却让他们感到十分无奈。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林木屡遭破坏,累计被毁的林地面积近2000亩,这是多年来累计的数据。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个人共同关注和解决,以确保公园的可持续发展,让这片宝贵的自然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

在2013年7月3日,广东省林业局针对广东电网公司在观音山森林公园内进行电网建设的问题作出了回复。文件指出,东莞电力局两个电力项目需要征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旧有规定,征用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必须得到观音山公园的同意,并报原国家林业局审批。

东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强调,任何在林地进行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经过林业部门的审批。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和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这两个项目尚未获得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的同意。按照正常程序,东莞供电局需先将材料提交给东莞林业局,然后再由广东省林业局上报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批准。但由于观音山公园不同意施工,东莞供电局尚未向东莞林业局提交相关材料。

东莞供电局在进行施工时未获得批准,线路在核心保护区毁林建塔,并横跨唯一的游客上下山道路。有些地方高压线离地仅有3-4米,严重打乱了观音山公园的总体规划,也威胁到游客的安全。

根据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批复给观音山的总体规划,仙泉水库周边将建设游客服务区和应急场所等设施。但现在,由于密布的高压线,这些规划被迫取消。

2008年,中石油西气东输线路开始施工。在东莞段施工时,因为是否穿越观音山的问题而耽误了一年时间。国家环保部批准的工程规划和施工方案是不允许该工程穿越国家森林公园的。后来,东莞市强迫要求该工程必须埋在地表上,从观音山核心地带穿过,长度达3公里。

根据我国《国家森林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建设项目若需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林地,都应当尽量避免或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以及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的审核审批手续。对于那些可能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导致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明显降低的建设项目,必须在获得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或改变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后,才能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很显然,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线工程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的项目,在未经林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也未有施工赔偿方案的情况下,未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擅自组织工人及大型开挖机械进入公园内核心景区强行施工,破坏森林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对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

2008年11月6日,观音山公园接到通知,即将建设的从莞高速公路清溪支线将以3公里隧道的形式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并采用爆破方式开挖隧道。该隧道设计为分离式左右线隧道,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为每小时100公里。然而,观音山公园方面认为,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严重破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对公园作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在2011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向广东省环保厅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根据国家林业部2003年颁发的《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139号文)第一项第二条规定,除国家森林公园和名胜风景区以外的林地可以征用。依照此规定,高速公路筹建项目不应占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

2010年,从莞高速公路项目开始以爆破方式建造3公里隧道,贯穿观音山主体。隧道将从观音山山体中间穿过,两边出入口离地面10多米。2011年9月28日,从莞高速公路观音山特长隧道动工,开挖长3215米、宽15米、高6米的山间隧道。隧道爆破以掠夺方式掘进,严重破坏了观音山的自然景观和森林资源,影响了修造在观音山上的世界第一大花岗岩观音雕像的结构,对观音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371f4b1e54012fd30cfc783b67e6ecf5.png

2023年4月15日和16日,在北京连续举办了两场法律学术专家论证会,议题之一就是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村民毁林事件。会议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的知名教授,以及北京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等国内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

专家们指出,根据我国《森林法》的规定,任何破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村民毁林千亩种植果树、蔬菜的行为,专家们认为,相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然而,观音山森林公园虽然坚持依法报案,但毁林行为并没有得到解决,相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专家们认为,这说明当地相关主管机关存在不作为和严重的渎职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占用林地、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或其他林地10亩以上,以及盗伐森林10立方米,或其他林木20立方米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专家们还特别强调,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处理千亩毁林事件中,应当搜集合法充分的证据,反映问题和举报投诉应当合理合法。同时,建议将相关举报材料和来往文件信函同时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备案。

此外,专家们还进行了延伸分析,指出村民的乱砍滥伐、违建乱建行为导致生态植被脆弱,增加了火灾发生的风险,给森林公园的护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必须停止违建乱建行为,依法拆除乱搭乱建,及时有效恢复林地植被,并由责任者承担恢复林地植被的费用。

综合来源:中国环境报、凤凰网、中国企业网、第一财经、中华网等

阅读 114
省份 融媒体指数 融媒体系数
平均数 1


Loading...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