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添加到桌面
分网
当前位置:关注森林 > 评论 > 热点评论 > 正文 站内导航

为古树“让路”体现理念之变

媒体:东方网  作者:孙维国
专业号:日月峡评论 2018/3/16 11:48:50

昨天,正在拓宽建设中的启东城区建设南路,平坦开阔,与黄浦江路口交叉处,赫然矗立着一棵10多米高的老椿树。启东城市建设为古树“让路”,经过有关部门调整施工方案,目前百年老树依然生长在原地,枝干遒劲。(3月15日《南通日报》)

城市建设为百年古树“让路”,不仅是保护古树的切实行动,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了发展理念的转变。古树名木是文化的“活化石”,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棵千年古树,不仅仅是一棵树,还有附载其中的悠久历史文化。消失一棵古树名木,附载其中的历史文化也一起消失,由于古树名木消失是无法再生的资源,一旦消失,就永远消失了。不仅如此,随着岁月的流淌,古树名木越来越稀少,这更加凸显了古树名木的珍贵。

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包括古树名木、古街区、古民居、古建筑等文化遗产在一天天消失。这种消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破坏,如地震、海啸、台风等极端灾害气候。一方面是由于人为原因,如在城市建设中没有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导致一大批文化遗产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

保护文化遗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中关键在理念转变,也就是正确处理城市发展与保护文化遗产的矛盾。这里面有两个关键,一是避免文化遗产的人为消失,这是再也不能重演的“文化悲剧”。须知,人为消失一个文化遗产却是异常简单的事情,推土机顷刻之间就能毁掉一个历史文化遗产。二是精心保护。这是保护文化遗产的核心,对现存的古树名木、古街区、古民居、古建筑等文化遗产,要进行系统化保护,文化遗产不是孤立存在的,与历史、人文、风土、民俗等方方面面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恰因此,保护文化遗产不能局限于保护建筑本身,而要将保护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风土、民俗等文化附载,也一同精心保护好。

当城市建设遇到文化遗产保护,我们该如何选择?启东城市建设为百年古树“让路”,给出了鲜活答案。这种理念之变的意义,显然超越了对一棵百年古树的保护。一树一木、一砖一瓦是文化遗产的外在,文化附载是文化遗产的内里。既要保护好外在之美,又留住内在文化之魂,保护“内外兼修”文化遗产才能“神形兼备”,永葆生命力,并在现代活化复兴,为城市注入传统文化内涵,使城市更具“文化味”。文化遗产是城市文化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将文化遗产消失殆尽的城市,外表再繁华,也没有自身内在特色和气质。

阅读 305
省份 融媒体指数 融媒体系数
平均数 1


Loading...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