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4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发展道路,探索建立“林长 河(湖)长 检察长 警长”“嵌入式”协作机制,着力构建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刑事打击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奋力做好治林(草)理水、显林(草)露水生态大文章。
建机制,强化驱动引擎。在保持原有执法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能不变前提下,在协商合作、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管联治等一体化机制条框下,根据相关部门不同节点工作重点,由林草、水利部门牵头组织,分别紧盯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夏秋季防洪防汛等重心,联合加强对沿岸林地、草地、湿地和河湖水域岸线等生态空间进行管护。同时,整合优化检察、公安等部门资源,发挥综合数据共享、综合联动协调、综合督导执法等协作职能,以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气势合力织密山水林湖草沙冰保护网,构建起具有藏东特色的生态综合治理新架构,放大协作效应。
重模式,夯实协作根基。在“四长”协作机制总体框架下,深入挖掘基层亮点,最大尺度把基层的“金点子”推广为工作增效的“金钥匙”。类乌齐、芒康、贡觉、八宿等县相继在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拉妥国家湿地公园、来古冰川—然乌湖景区设立检察联络室,有效延伸了法律监督“触角”。紧扣“四长”巡林巡河(湖)活动,建立议事协商会议制度,面对面交流、点对点跟踪,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同时,把“会议室”搬到“山头地头岸头”,到实地现场针对取证等步骤进行交流探讨。另外,通过联合宣传等方式,以案释法让群众认识到“林长制”“河(湖)长制”是源于基层、植根基层的一项制度,以及协作机制能充分履行政法部门职能的重要性。
破常规,优化执法效能。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内,把“四长”体系“串联”、职责“打捆”、区域“统一”。聚焦上级交办、转办、督办以及群众反映、涉及面广的案件,林草、水利、检察、公安等部门之间强化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开展案件研判,并在证据材料、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上及时达成共识。针对涉林涉水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由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对于涉林涉水领域非诉讼执行案件,由林草、水利部门发函商请检察机关予以监督,实现了由墨守成规唱“独角戏”向多部门联动“大合唱”的转变。近年来,各级相关部门联合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累计达240件、立案19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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