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添加到桌面
分网
当前位置:关注森林 > 全国林草动态 > 地方林草要闻 > 正文 站内导航

毛南山乡创造发展中国家低碳模式 农民植树卖“碳”

媒体:河池日报   作者:夏军
专业号:齐天 2010/4/28 8:38:21

 

    在植树1000余亩后,去年年底,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岩乡朝各村村民刘友英,收到世界银行碳基金支付的4000元。

    刘友英既非出售木材,也非出售土地,而是出售这片森林吸收的二氧化碳。

    2006年,全球首例生物碳汇造林项目在环江县实施。这是发达国家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的林业碳汇项目。这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在植树造林后,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可作为商品出售给发达国家。

    至2009年底,2000多户环江农民,在植树近3万亩后,世界银行碳基金共支付给其125万元的“碳汇款”。他们当中不少人,过去曾是伐木烧炭的“卖炭翁”。

    来自北京的专家称,此项目已成全球探索林业碳汇交易的破冰之举,并将成为发展中国家发展林业碳汇项目的模板。

    1997年,《京都议定书》在日本东京通过,全球100多个国家陆续加入。根据约定,温室气体超出规定排放量的发达国家,可通过向其他国家或地区购买二氧化碳排量的方式,来履行减排义务。

    森林,可吸收二氧化碳。但如何让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成为可交易的对象?世界银行在探索“林业碳汇”的长效机制上尚属空白。

    在自治区林业厅的牵头下,2004年,环江正式申请成为第一块“试验田”。2006年4月,双方达成协议,全球第一个按清洁发展机制规则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落户环江。

    “碳汇”市场虽引来广泛热议,但由于买方缺乏,仍有价无市。世界银行碳基金不得不先行作为买方,进行购买。

    因此,根据协议,环江林农在植树造林后,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由世界银行碳基金以每吨4.35美元的价格购买。

    2006年和2007年间,近2000户农民在县西北部高海拔地区的6个乡镇的荒地上,植树共近3万亩。

    通过初步测算,2008年,这片森林共吸收二氧化碳约1.6万吨,世界银行碳基金支付46.9万元。2009年11月,世界银行碳基金再次支付78.1万元。

    根据协议,这片森林每年吸收的二氧化碳,世界银行碳基金都将出资购买。若干年后,世界银行碳基金停止购买后,剩余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仍可在碳汇市场上挂牌出售,并将得到《京都议定书》各缔约国的认可。

    这意味着,若干年内,除了木材和林副产品的收益外,林农还可额外获得数百万美元的“碳汇收入”。

    发展中国家学习环江模式

    由于林农过多,这一项目由公司牵头,即环江兴环林业公司。为给农民带来真正实惠,公司采取与农户分成盈利方式:即农户以土地入股,公司出资造林,木材和林副产品收入按4:6进行分成,碳汇收入按6:4进行分成。

    据环江县林业局项目办主任黄炳韬介绍,根据预测,30年内,这一项目将带来共计1133万美元的收入。

    除经济收益外,人工造林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黄炳韬称,根据预算,这一项目将人为清除温室气体53万吨,对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将贡献一份力量。

    项目的实施,对环江县的生态环境也大有裨益。根据协议,开展再造林项目的土地,必须是从1989年12月31日为无林的土地。而环江县西北部属于高海拔山地,自然条件恶劣,成片荒地长期存在,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在碳汇项目实施后,曾经的荒地已遍地着绿。

    与此同时,在“低碳”生活成为共识的背景下,不少试图发展林业碳汇项目的国家和地区,都争相前来环江考察。据黄炳韬介绍,项目实施以来,有来自越南、日本、荷兰、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的专家,前来环江县考察碳汇项目。

    目前,林业碳汇项目也开始在亚洲、非洲、东欧等多国铺开。即便在国内,云南、内蒙古、四川等地也都传来实施林业碳汇项目的消息。

    据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农业专家刘瑾称,各地铺开的林业碳汇项目,其方法论大多是建立在环江县的试水之上的。

    刘瑾说,环江县林业碳汇项目的初次试水,对农民植树造林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更为可贵的是,这次试水是全球探索林业碳汇交易的破冰之举,在发展中国家寻求造林减排与经济效益统一的道路上,将有着标杆性的意义,并将成为发展中国家发展林业碳汇项目的模板。

   

 

阅读 66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