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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 | 云南省持续发力打好“十四五”碧水保卫战新闻发布会

媒体:网络  作者:内详
专业号:剑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4/30 10:43:08

图文实录 | 云南省持续发力打好“十四五”碧水保卫战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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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 胡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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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首先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2022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在总结拓展“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十四五”新任务新要求,提出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着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湖泊革命”、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珠江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重度污染水体脱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10个标志性战役。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2023年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今天,我们召开持续发力打好“十四五”碧水保卫战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2023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推进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凤智先生;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马广先生;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胡兵先生。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参加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和单位的同志。

欢迎大家!

今天发布会有两项议程:

一是请省生态环境厅孙凤智副厅长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

首先请孙凤智副厅长作介绍。有请!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孙凤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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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云南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帮助!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的计划安排,今天召开以碧水保卫战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十四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面安排部署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在10个标志性战役中,确定了8个涉水标志性战役,省直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2023年我厅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扎实推进“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行动,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改善提升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人水和谐”。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23年,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94.1%,为历史最好;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1%,为历史最少;其中,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流域国控优良断面比例均为100%,澜沧江流域为95.7%,长江流域为90%,珠江流域为90%;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4项涉水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稳中向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更加扎实,云南赤水河(昭通段)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第一,以真抓实干、注重实效的作风,深入推进水质提升攻坚,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劣Ⅴ类水质断面脱劣集中攻坚行动为牵引,坚决把集中攻坚作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第一场硬仗”来打,强统筹、明任务、优措施、建机制、夯责任,全力以赴改善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查病灶”。对2021年水质现状为劣Ⅴ类的国、省控断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对2022年起水质监测为劣Ⅴ类的国、省控断面实行动态管理。逐一核实水质,识别超标因子,排查各类污染源,深入分析研判造成水体污染的原因,真正做到找准“病根”。抓住截污治污、减少入河污染负荷这一主要矛盾及关键核心,按照“一断面一方案”“一断面一专班”要求,指导地方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脱劣攻坚实施方案,专人负责推进脱劣集中攻坚行动。二是强化目标导向“明任务”。对标对表高标准完成国家下达的考核任务,明确2023年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绝大部分脱劣的目标,与劣Ⅴ类水质断面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劣Ⅴ类水质断面目标及脱劣时限。紧紧围绕源头污染治理、强化水资源保障、开展水生态治理等方面,逐一督促每个断面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三是聚焦力行导向“强统筹”。建立省级统筹督导、州(市)推动落实、多方协同参与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形成省、州(市)、县(区)三级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条块结合、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紧盯关键环节,突出抓实溯源分析、细化实施方案、强化监测分析、加大督察检查、提升技术帮扶“5项任务”和细化压实21项工作举措。建立和运用汇报约谈、水质通报、工作督办、公开曝光4项制度,注重日常工作调度,有力推动攻坚任务得到扎实推进。四是紧盯结果导向“见实效”。脱劣攻坚以来,各地坚持“三水统筹”,以源头治理为靶心,集中优势力量破瓶颈补短板,加快推进城区控源截污工作力度,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普洱市思茅河治理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借鉴。

第二,以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勇气,深入推进“湖泊革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稳中向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湖泊革命”攻坚战部署要求,结合职责,推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实现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到“全域联治”的重大转变。一是水质监测分析预警更加科学。严格落实年度监测方案,开展九湖及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监测,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和蓝藻水华监测,建立月度水质会商分析研判机制,联动气象、水利、湖泊管理等部门气温、降雨、入湖河流水量等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增强九大高原湖泊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变化趋势性分析能力,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哨兵”作用。二是湖泊保护治理更加精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湖泊保护治理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并形成“发现问题—解析症结—谋划对策—推动落实”的工作闭环,与地方一道,采取对策措施逐一推动问题解决。昆明市加大截污治污体系建设力度,持续推进流域雨污混接、错接口等整治任务,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6万吨/天。玉溪市探索推动“五位一体”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工程,以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为核心,构建拦截、抽提、调蓄、灌溉、管理五个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截住入湖污染负荷并循环利用。大理州探索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区精控”模式,作为云南典型案例上报农业农村部。三是保护治理科技支撑更加深入。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新挑战,系统开展高原湖泊流域来水趋势性减少、年均水温趋势性上升、内源污染释放趋势性加大等影响的保护治理研究,推进入湖污染负荷动态核算,加强重点湖泊藻类水华成因及防控措施研究,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与冲击性污染负荷防控示范,启动水生态基础调查与考核研究等重点工作,为科学治理湖泊提供有力支撑。保护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完善法规政策体系,配合完成九湖保护条例修订,制定九湖流域空间管控指导意见,指导有关州(市)印发实施“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建立高原湖泊部省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独立调查,从技术和监督两个层面督促滇池、洱海、抚仙湖等重点湖泊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强化执法监管体系,常态化落实执法监管,印发实施《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方案》,重点监管九湖流域内涉水企业,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以对标对表、从严落实的力度,深入推进“饮水安全”,稳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能力。印发实施《云南省“护饮水”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划、立、治、测、管”工作,部署8项具体任务,蹄疾步稳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一是分级分类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地级、县级、乡镇级(含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并结合水源地清单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推进,有序推进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源排查整治。累计排查风险源2638个,建立清单,督促指导各地针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治。三是支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地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共安排4亿多元支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四是开展不达标水源限期治理。强化水源水质监测分析预警,及时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单月单因子超标情况进行通报,并帮扶指导整治不达标水源,2023年,全省水源达标率明显提升,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第四,以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的决心,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固定污染源监管质效进一步提升。紧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长江总磷污染控制、城市黑臭水体等工作目标任务,以严格高效、精准治理的措施持续用力,并作为当前和今后重要任务来抓,推动水固定污染源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一是体现在抓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上。围绕“查、测、溯、治、管”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完成国家重点19个水体排查整治年度任务,排查排污口7142个,溯源率100%,纳入整治排污口770个,整治率56.03%,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省级部署任务排查排污口2.87万个,溯源率94%,纳入整治排污口2608个,整治率53.83%。二是体现在抓实工业园区水环境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上。全面实施工业园区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园区自查、州(市)排查、省级核查工作,实现排查全覆盖,建立问题整治清单,实行“一园一策”,明确整治任务、制定整治措施,压实责任主体、规定整改时限,督促问题园区限期完成整治,纳入考核的国家级工业园区28个问题和省级工业园区中涉及化工园区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治。体现在抓实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印发实施《长江流域(云南段)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围绕总磷浓度下降和污染物排放下降“双目标”,系统推动总磷污染控制工作。2023年,我省长江流域国控、省控断面总磷平均浓度0.066毫克/升,相比基准年降低21.19%,达到国家初步确定的降低10%的要求。体现在抓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上。发挥监督职能,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会同省住建厅开展2023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对全省列入整治清单的34条城市黑臭水体进行全覆盖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意见,督促相关城市加快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和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目前,32条基本完成整治,1条正在督促整治,1条已调出国家整治任务清单。

2024年,是确保云南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要求及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不变、按照“保质增量”的总目标推进,结合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因势而谋”,科学制定更多高效务实举措,锚定新目标、对标新要求“应势而动”,持续加大指导帮扶和督促督办力度,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有力的措施“趁势而为”,凝心聚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涉水标志性战役,保障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就先向各位记者朋友介绍到这里,谢谢!

胡箭: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

请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云南民族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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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介绍,云南省印发了“护饮水”三年行动计划,请具体解读一下?

孙凤智:

饮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和群众身体健康,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2023年,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护饮水”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推动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立、治、测、管”工作。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摸清底数,掌握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本情况;二是重点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大排查;三是对未划定或划定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四是规范建设水源保护区标识标志及隔离设施。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遵循“优先采用生物隔离,必要时采用物理隔离”的原则,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灌木、乔木等自然植被进行生物隔离,并辅之于警示牌或宣传牌设置,必要时可采用围栏等物理隔离;五是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针对各地排查出的环境问题,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六是开展不达标水源限期治理。结合水功能区、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分析识别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水源类型、区域分布、主要超标污染物及成因,分类制定水质达标方案并限期治理。对受人为污染影响超标的水源,要认真分析超标原因,制定科学、可行的水源达标限期治理方案,开展污染治理,限期达标;对受天然背景值影响超标的水源,综合采用水源置换、生态修复、综合整治等多种措施进行治理,逐年提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七是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质全过程监测体系。各级生态环境、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之间建立水质监测数据互通机制。建立健全水质安全预警体系,加强安全研判,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八是强化风险管控防范饮水安全突发事故。要求各地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环境风险评估,精准筛查可能存在的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周边的污染风险因素,明确污染风险物质、类别和等级,对水源地风险源名录进行动态更新。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编制主体,编制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地全力推进云南省“护饮水”三年专项行动,为云南省打好碧水保卫战添砖加瓦。

云南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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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介绍,云南省印发了《长江流域(云南段)总磷污染控制方案》,请具体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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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一级主任科员 马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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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工作部署,我省对照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的相关要求,结合云南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了《长江流域(云南段)总磷污染控制方案》(以下简称《总磷控制方案》)。

《总磷控制方案》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治理长江流域总磷污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工业、生活、农业源综合协同治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共治的云南省长江总磷污染防控格局。到2025年,云南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长江干流(金沙江)及其重要支流赤水河、牛栏江入干流处总磷浓度控制在0.1毫克/升以下,滇池、程海等重点湖(库)总磷浓度进一步降低,其它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总磷浓度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

《总磷控制方案》针对云南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存在的问题,从总磷污染分析研判、总磷污染控制2个方面提出了9项任务103项工程措施。到2025年,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滇池流域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长江流域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各地要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通过禁养管理、标准化规模养殖、散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等措施控制养殖业污染源,长江流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截至2023年底,我省共计完成总磷污染治理工程项目38个,累计投资40.65亿元,新增总磷污染削减能力379.34吨/年,总磷污染控制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度,长江干流(金沙江)、赤水河、牛栏江入干流处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0.015毫克/升、0.051毫克/升、0.0096毫克/升,均达到0.1毫克/升目标。滇池、程海、泸沽湖等重点湖(库)总磷平均浓度0.072毫克/升、0.028毫克/升、0.008毫克/升,均达到年度水质目标。

云岭先锋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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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围绕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工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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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一级主任科员 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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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围绕治污水、治垃圾、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生态“三治一改善”治湖举措,聚焦落实“水质监测分析预警、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九湖保护治理科技支撑”四项主要职责,督促指导有关州(市)加强九湖保护治理工作,2023年九大高原湖泊水质总体向好,抚仙湖、泸沽湖水质为Ⅰ类,阳宗海水质为Ⅱ类。总结为“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水质监测分析预警。对九湖湖体及其114条主要入湖河流按月开展水质监测,按季度开展对比监测,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和蓝藻水华预警监测工作。建立月度水质会商分析研判机制,每日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推送全省国控地表水断面(点位)自动站水质下降问题,对于存在水质掉类或明显下降等问题的断面(点位),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发送预警,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溯源排查整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哨兵”作用。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印发实施《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方案》,落实“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重点监督九湖流域内违法设置废水排污口、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实施《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九湖流域为重点,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印发《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指导地方科学合理规范推进治理。

四是加强保护治理科研支撑。认真落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积极应对保护治理新形势、新要求,系统开展气候变化对水生态环境影响研究,研提来水趋势性减少、水温趋势性升高、内源污染释放叠加情况下的水环境保护策略。

我们还针对滇池、抚仙湖、洱海等重点湖泊保护治理,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督促职责,安排专人盯办督办跟踪问题整改情况。

滇池。昆明市对滇池流域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河道管护力度、提升两污治理效能、夯实监测预警基础4个方面12个问题进行立项督查,新建宝峰集镇污水收集管网4千米、检查井92座,大幅提升宝峰集镇污水处理站收集处理能力,确保“东大河—东大河入湖口”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2023年,滇池主要入湖河流水质优良河流增加6条,Ⅳ类、劣Ⅴ类水质河流分别减少4条、2条。

洱海。大理州对照生态环境部领导指示“6个突破目标”要求制定实施洱海湖体水生态修复、入湖河流水质改善等9个子方案,为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三年上台阶”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细化了任务。2023年,27条主要入湖河流化学需氧量(COD)均值控制在10毫克/升左右,营养状态指数为41,湖体透明度均值2.1m,未发生规模化藻类水华。

抚仙湖。玉溪市聚焦提升截污治污水平、改善入湖河道水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科学调度管理调蓄带、强化湿地运维管理、巩固提升人居环境6个方面工作,细化贯彻落实措施24项,努力探索实施“五位一体”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初步实现抚仙湖流域农田用水湖外循环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抚仙湖水质为Ⅰ类。

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是世界难题,需要我们清醒认识湖泊保护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截污治污和改善水生态。2023年以来,云南遭遇了1961年有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气象干旱,部分高原湖泊水质出现波动,气候变化给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下一步,我们将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治一改善”治湖部署要求,继续扛牢扛实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洱海省级湖长联系部门责任,聚焦四项主要职责,强化协调督办,全力推进“三治一改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见成效,努力推动九大高原湖泊控制入湖污染负荷和改善湖泊水生态的同时,突出洱海水质改善、滇池蓝藻水华防控、杞麓湖和异龙湖脱劣攻坚,全力争取水质提升改善,把云南高原湖泊保护好,让人水和谐成为常态。

中新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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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介绍了2023年云南省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取得的总体成效,请再具体介绍一下?

孙凤智:

2023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各地按照“远近结合,以近为主;标本兼治,治标为先”的原则,持续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攻坚战、珠江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攻坚战、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攻坚战、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等八个标志性战役。以“源头治理”为靶心,集中优势力量破瓶颈补短板,强力推进工业园区水环境污染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推动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2023年,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全省508个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比例为91.3%;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4%。其中:国控断面优良比例为94.1%,为历史最高;劣Ⅴ类比例为1%,为历史最少;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昆明市“东大河入湖口、狗街”、曲靖市“旧营桥”、楚雄州“木果甸村”、红河州“长虹桥”等断面水质实现提优,达到Ⅲ类。大理州老大难断面“四级坝”实现脱劣。14个州(市)辖区内无劣Ⅴ类国控省控断面。云南赤水河(昭通段)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优良,长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I类、赤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II类以上,确保了“一江清水出云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继续以劣Ⅴ类水质断面集中攻坚行动为牵引,深入推进杞麓湖、异龙湖等国、省控断面水质提升攻坚,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水质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强化协调督办,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见成效,确保断面脱劣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持续巩固脱劣成果,防止水质反弹。二是聚焦水生态环境重点任务,以解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大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实施地表水不达标断面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业园区水环境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配合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工作,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三是结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压实基层河(湖)长责任,不断提升全省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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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箭: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非常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也感谢几位发言人详细的介绍和解答。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要求及工作部署,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好云南的绿色底色,维持好良好的生态本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供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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