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持续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
全市已完成重点生态工程造林16836亩,完成新造林抚育3.03万亩,完成率达到100%;曾经消失多年的鼋重新出现韩江;成立省内首个专门以地区生物多样性研究为目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近年来,潮州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着力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在“制”字上探索创新,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的转变,一幅绿色壮美的画卷正在潮州大地徐徐展开—— 凤凰山又被称为“潮汕屋脊”,是潮州的第一高山,山脉连绵壮阔,植被茂密,风光瑰丽,这里常常云雾缭绕,显得巍峨而神秘。 从山脚的凤凰镇上山,一路空气清新,全镇景色尽收眼底。每到周末或节假日,凤凰山天池边还会迎来众多露营的市民。“凤凰山就是天然氧吧,空气非常清新,负离子氧含量高。”喜爱户外运动的陈伟宜高兴地告诉记者,只要有空闲时间,他经常带家人或组织户外运动者到凤凰山游玩。这是潮州凤凰山的寻常一景,也是潮州持续深入推进林长制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健全责任体系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谋定而动,笃行致远。自《潮州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扛起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挂帅”,持续完善林长制组织、制度、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各级林长组织体系建设,构建了市、县、镇、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将全市划分为凤凰山、大北山、草岚武山、嶂宏山、桑浦山、西岩山等6个重点生态区域,明确林长名单及林长工作职责,对森林资源实行分片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已设立林长2704名,其中市级林长8名、县级林长36名、镇级林长455名、村级林长2205名,逐步实现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长效责任体系,推动“林长制”变“林长治”。 为更好推动全市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今年以来,我市发布了2022年第1号林长令和第2号林长令,印发市级林长助理单位名单和市级林长巡林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林长要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巡林,全力以赴守护潮州的绿水青山。在市级林长的示范带领下,全市各级林长积极履职尽责,通过发布林长令、召开林长会议、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巡林调研等方式,检查督导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护林员队伍建设等工作,主动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落实抓细重点任务
“估测树龄100年,科属为桑科榕属……”在西湖公园,一棵长势良好,枝繁叶茂的榕树遮天蔽日,树干上悬挂着一块保护牌,牌上标注了榕树的编号、等级、科属、树龄、相关介绍等信息。市民只需扫描保护牌上的二维码,就能详细了解古树的基本信息、生长状态等情况。在潮州多个角落,越来越多的古树有了“身份证”。 近年来,全市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逐步推动古树名木资源动态管理。开展全市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和采取措施保护古树及其生长环境,并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目前,全市现有古树1918株,含新增古树208株,已全部完成登记和挂牌。 在开展国土绿化方面,2022年,我市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载体,科学推进城市绿化,统筹推进高质量水源林、新造林抚育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截至10月底,全市已完成重点生态工程造林16836亩,完成新造林抚育3.03万亩,完成率达到100%。 同时,我市坚持将林长制考核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指挥棒,巩固好现有林业生态成果,落实好公益林、天然林管护,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力推进2021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点查处整改工作,案件查处整改率97.58%,完成省要求的目标任务,与上一年度违法图斑数量相比,2022违法图斑数量、违法图斑面积占比均下降。 近年来,韩江鼋等一度消失的生物种群再度被发现;中华穿山甲、韩江鼋、栗喉蜂虎、紫水鸡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实现恢复性增长。继去年8月,绝迹30年的鼋在韩江干流赤凤段重现之后,今年9月15日,潮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在韩江进行巡护时,又在韩江干流赤凤段救回一只被渔网缠住的鼋。这只鼋体表无明显伤痕,体态正常,活动能力正常,是历年来在潮州发现的体型最大的一只。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陈培琼介绍,鼋作为国家一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对水体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必须有良好的水质,才可以生长,此次发现鼋,说明我们韩江的水质越来越好,市民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我市成立了省内首个专门以地区生物多样性研究为目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主要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林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基础数据库收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潮州韩江鼋、花鳗鲡市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等工作,各县区也相应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目前市县两级均设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此外,全市还划定“三区三线”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野生动植物禁猎区、发布禁猎令,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管理。 在全市松材线虫病的防治行动中,全市已投入防治资金992万元,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4.07万亩,清理病(枯)死松树26299株。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由原加挂在森林资源管理科调整为单独设置,强化森林防火行业监管职责。以《潮州市各级林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压实林长防火责任,于五一、中秋等重要节点实现零火情,森林火灾受害率严格控制在0.9‰以内。 我市在出台7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配套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潮安区建立“林长履责+检察监督”组织体系,成立潮安区人民检察院驻凤凰山保护区万峰林场林长制法律服务工作站,推动形成检察监督助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格局;饶平县创新产业林长机制,动员一批生态产业公司(法人代表)担任产业林长,发展生态茶园、林下经济,推动生态与产业有机融合。 为降低野生动物致害风险,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潮州,实现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双赢局面,我市主动谋划,积极推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均已完成与保险公司签约,真正实现“政府投保、公司理赔、群众获益”,潮州市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在全域范围推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的地级市,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为创新义务植树尽责方式,我市主动谋划,创新思路,积极争取省林业局的支持,开展了“潮州市2022年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红山森林公园开展了多期线下植树活动,共种植大腹木棉、银叶金合欢等两个花色树种2000株。通过线上捐款、线下种树等多种形式开展认种认养活动,设置“云”小程序管理模式,让市民足不出户随时跟踪所种树木生长情况,鼓励和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国土绿化。截至10月底,共有个人或单位捐款4000多次,捐款金额达21.48万元。 随着林长制一系列举措的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对林长制工作的参与意识高涨,在保护中发展森林资源已成为全市共识。如今,潮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随处可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面,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正从愿景走向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