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微信公众号——玉溪发布 作者:内详
专业号:江川区林草局
2024/4/19 11:29: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失火罪;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规定,故意纵火烧毁林木,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例十四 马某某某失火案
2014年4月10日,在元江县咪哩乡热水塘,红河籍男子马某某某在雇主地里烧除杂草时因风大将生产火吹到地边森林,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504.24亩,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来源:市森防指
编辑:朱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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