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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种植茉莉花 每亩奖励2500元【福建日报1月16日第9版】

媒体:福建日报  作者:记者
专业号:福建省林业厅宣传办 2018/1/17 16:27:09

记者获悉,为了扶持茉莉花种植基地建设,扩大福州市茉莉花种植面积,促进福州茉莉花茶产业的发展壮大,福州市农业局决定连续三年(2017年—2019年)对新植的茉莉花面积给予奖励。奖励对象包括:茉莉花茶生产企业、茉莉花种植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奖励标准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当年新种植的茉莉花面积,每亩奖励2500元。

    2014年,《福州茉莉花茶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按照《规定》要求,福州市农业局根据全市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以及今后茉莉花茶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全市茉莉花种植基地分级保护标准。去年2月,福州市拟定首批茉莉花基地保护面积为3273亩。其中,一级保护面积2380亩,二级保护面积893亩。在现有的这些茉莉花保护基地中,有些区域是福州原种单瓣茉莉花的发源地,如仓山区的帝封江湿地、城门镇等;有些区域是福州市政府近年来重点鼓励和引导种植的地方,如长乐区营前街道、连江县官坂镇、永泰县梧桐镇等区域。

    业内人士也指出,《规定》让福州茉莉花茶有法可依、有家可归,给全市花茶企业和花农吃了一颗“定心丸”。

    福州市农业局种植业处处长张建胜说,2007年以来,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有关扶持文件,使福州茉莉花种植面积恢复到1.8万亩。“今后政府还将加大保护支持力度。”

http://fjrb.fjsen.com/fjrb/html/2018-01/16/content_1081590.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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