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添加到桌面
分网
当前位置:关注森林 > 全国林草动态 > 地方林草要闻 > 正文 站内导航

为大漠绿洲“织造”生态彩带

媒体:新华网  作者:李志浩 关俏俏
专业号:日月峡资讯 2019/9/19 11:10:09

为大漠绿洲“织造”生态彩带

——记新疆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四十年

9月16日,2019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迎来“新疆日”系列活动。通过专题片展示、美食品鉴、特色林果洽谈、文化旅游专题推介、地州专场推介等活动,新疆园向世界来宾展示了新疆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将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变为金山银山的喜人成绩。

新疆地处欧亚大陆中部,是我国荒漠化及沙化面积最大、分布最广、危害最严重的省区。山地(包括丘陵和高原)面积80多万平方公里,平原面积(包括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和山间盆地)80多万平方公里,绿洲面积仅为8.3万平方公里,普遍被荒漠化及沙化土地包围。因此,为天山南北的绿洲建一道生态安全屏障极为必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处(原造林处)表示,作为全国面积最大的省区,在新疆每增加0.1的森林覆盖率,就意味着250万亩的造林面积,造林成本高,管护难度大,但生态及经济成效非常显著。

作为国家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点省(区)之一,新疆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主要依托三北防护林工程,显著提升了森林资源总量。40年间,三北防护林工程在新疆累计完成造林7006.84万亩,将新疆森林覆盖率由1.03%提高到4.87%,增加了3.84个百分点。

通过将造林工程优先安排在生态比较脆弱、灾害类型突出、经过治理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地方,40年来,新疆有力推进了防沙治沙的进程。目前新疆绿洲外围的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出现缩小态势,沙区植被覆盖率增加。

新疆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新疆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107.0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为74.71万平方公里,与2009年相比,前者减少了589.21平方公里,后者尽管增加了367.18平方公里,但沙化土地面积扩展速度持续减缓,由年扩展82.80平方公里降为73.44平方公里。目前,新疆人工绿洲面积已经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6.2万平方公里。

风沙和干热风作为危害新疆农业生产的两大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的事例,不胜枚举。40年的三北防护林建设,大幅提高了新疆森林的面积和蓄积,尤其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

目前,新疆农田防护林总面积已达500万亩,让全区7000多万亩耕地的95%得到林网的庇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信息显示,一个以农田防护林、大型防风固沙基干林带和天然荒漠林为主体,多林种、多带式、乔灌草、网片带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已初步形成,为新疆农牧业连年丰收提供了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实施的40年,是新疆生态建设飞速发展的40年,与此同时,新疆也同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林业产业体系,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全国著名的“瓜果之乡”,新疆在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将工程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使之成为新疆农村经济的新增长点。2000年以来,新疆林果业迅猛发展,林果面积以每年百万亩以上的速度快速扩展,一批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强势介入林果业开发。目前,新疆林果种植面积已稳定在2200万亩,位居全国第六位,林果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

为加快平原造林步伐,特别是特色林果业的发展,新疆从2006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7年每年增加1300万元林果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和1000万元林果科技专项资金,自治区农业机械专项补贴经费中30%用于林果机械补贴。

在深度贫困地区的南疆三地州,林果业对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性逐年凸显。来自瓜果的收入已经占到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30%以上,在一些林果重点县更超过了50%。

在北京世园会的新疆展园,极具新疆特色的园区绿意盎然。胡杨、馒头柳、无花果、苹果、核桃等295株乔木,红柳、沙枣、沙棘等3493株灌木,让游客仿佛置身沙漠绿洲,感受到一个西部干旱省区的绿色生机。(记者 李志浩 关俏俏)

阅读 379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