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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紧急通知:严管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

媒体:微信公众号  作者:内详
专业号: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4/26 10:31:25

4月19日,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严管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当前及下一阶段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管野外违规用火,坚决遏制火情火灾多发频发态势,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底线。

 

通知指出,当前,全州气温快速回升且无有效降雨,林区极度干燥、非常易燃,森林火险等级长时间维持在4级高度危险级别,并呈5级极度危险发展态势。今年4月以来,全州各地火情火灾频发,个别县(市)接连发生火情,从初步查明的起火原因看,95%都是人为因素引发,主要为烧蜂、烧荒、烧秸秆、上坟烧纸、野外吸烟、燃放烟花、焚烧垃圾、乱倒煤灰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月街”民族节、“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春耕生产进入高潮,野外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通知要求,各县(市)要结合省、州森林草原防火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源头管理,全面排除隐患,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要坚决扛牢扛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压实属地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决扛牢扛实属地管理责任。要从近期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中汲取教训、看到风险,真正警醒警觉起来,防止责任悬空,把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要充分依托林长制分级负责、全域覆盖的组织体系,通过林长深入责任区域巡林、召开林长会议、发布林长令、签发提示函等,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防灭火主体责任,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要坚决管住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州《防火命令》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五个百分之百”制度,千方百计堵住各类漏洞,切实做到高火险期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达到4级及以上森林火险等级的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涉林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等重点林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要认真落实4月17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着力解决“火源管控力度不够、人民防线筑得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活动,强化基层主体责任意识,全力打通“最后一公尺”。

 

要坚决破解隐患排查整改难题。紧扣隐患查找、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环节,建立隐患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火灾风险隐患“当日移交”制度,及时下发专项督查通报,做到限期全面整改、对账销号。要结合实际适时分析研判辖区内的重点风险区域、风险时期、风险人群,采取超常规措施,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要盯紧林区内住户、旅游踏青、施工人员等重点人群,严查收缴火种,护林员和网格员在做好卡点火种收缴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巡林频次和密度,把火源管控责任落实到岗、到山头地块,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

 

要坚决加大依法查处震慑力度。充分发挥林长制总指挥棒作用,不断健全完善“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责任体系,切实提升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侦办打击效能,对每起森林草原火灾案件,集中优势警力,重点攻坚,及时侦破案件;对每起违规用火行为建立台账,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案例;重点加大烧蜂、烧荒、烧秸秆等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

 

要坚决加强日常专项督导检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县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周到责任乡镇(街道)督促检查一次,乡镇(街道)责任人每天到责任村组(社区)督促检查一次,村组(社区)责任人对辖区护林员早中晚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要认真落实警示提醒、挂牌督办、责任约谈“三项”制度,对火源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启动约谈问责机制,严肃追责问责。州森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督导工作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至少每月一次深入县市、乡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要坚决守住防灾救灾安全底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对火情科学有序应对处置,坚决防止小火酿大灾、小火亡人和大火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监测信息核查迅速、处置有力,火情信息调度及时、上报准确。要严肃火场清守纪律,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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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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