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林草网群 使用指南添加到桌面
分网
当前位置:关注森林 > 地方林草动态 > 云南 > 正文 站内导航

西双版纳:着力打造“动植物王国”林下经济新的增长点

媒体:森林云南  作者:谭钠丹
专业号:个旧市林草局 2024/4/10 16:41:42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是我国热带生态系统保存最完整的地区之一,动植物种类分别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和六分之一,是“动植物王国”“物种基因库”。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思路,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统筹生态与生计、增绿与增收,逐步形成“林下有种植、林中有养殖、林间有旅游、林上有采集”的立体林业发展格局,并着力打造林下经济新的增长点,2023年,西双版纳州林下经济产业面积达38.74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11.1亿余元。

 

景洪市内的胶园 

 

强化组织保障,创新示范引领

集中力量“抓”

 

实施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将林下经济产业列为八大重点发展产业之一,加强水利、气象、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项目扶持力度,从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全力支持产业发展。

典型引领

 

结合生物多样性胶园建设,培育形成以巨菌草、甜象草种植为主的林草融合试验示范基地200亩、橡胶林下砂仁种植试验示范基地400亩,实现年产值1059万元。打造480亩循环经济示范园菌草家园,凤凰树下牛肝菌培育基地成效明显,年均产量达10吨、产值60万元,实现林下经济从“单点突破”到“多点开花”。

 

创新支撑“研”

 

与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省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西双版纳药物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选育新品种、研发林产品采集加工新技术,加强林下种业创新、仿野生栽培、产品精深加工等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

 

注重多点发力,培优扶强主体

龙头带动“闯”

 

按照“一个主导产业、一个行业领军型企业、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的发展思路,扶持帮助林下经济龙头企业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0万元,推动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全州培育发展林下经济企业超200户,带动就业近5万人,年人均增收3500元。

 

人才培养“领”

 

坚持请进来教、走出去学、鼓励科技人员下乡帮扶,全力培养林下经济专业人才,帮助合作社、林农等经营主体解决技术、生产、销售等问题。2023年先后开展畜禽养殖、果树种植及加工、食用菌栽培等6个种植养殖项目培训,累计培训383人次。

 

销售渠道“扶”

 

通过完善电商扶贫服务体系、致富带头人直播带货等方式,逐步向电商数字化转型。在区域公共品牌“象往版纳”企业店上线牛肝菌、咖啡等林下经济产品,为农产品提供展示、销售、推介平台,有效打通林下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助销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

 

推进融合发展,促进富民增收

林下“种”

 

建设砂仁、滇重楼、滇黄精等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基地,林下种植中药材傣药南药面积达18.28万亩,综合产值5.89亿元。景洪市大渡岗乡依托万亩茶园资源优势,探索茶园套种澳州坚果36万株,成为全国最大的茶园套种澳洲坚果示范区,建成日产50吨的澳洲坚果加工厂,实现种植户人均增收3300元左右。

 

林内“养”

 

通过“养殖场+合作社+农户”养殖模式,重点支持发展林下牛、羊、鸡、鸭、鹅、蜜峰等养殖,降低饲料投入和生产成本,实现林禽优势互补。2023年林下养殖牲畜2.5万头 (羽),林蜂养殖产值达1565万元,林下种养殖成为群众增收大产业。

 

林中“采”

 

采取“封山保育、人工促繁、包山养菌”等方式促繁育菌,建成景洪市野生食用菌促育促繁基地128亩,实现年产值9070万元。

 

林间“游”

 

开发林药游、林菜游、林菌游等适宜模式,多元化推进康养、旅游、研学、运动等为主的森林旅游发展。2023年以来,野象谷、望天树等6个森林主题公园关注度倍增,累计接待游客892.1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6亿元。

 

来源: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 125
省份 融媒体指数 融媒体系数
平均数 1


Loading...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