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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黑水林业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媒体:原创  作者:黑水林业局
专业号:黑水林业局 2018/6/11 11:55:49

 根据州委统一安排,2017年3月27日至4月19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阿坝州黑水林业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9月27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向阿坝州黑水林业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具体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3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纪委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较弱的问题。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分工安排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二是强化纪委执纪监督问责职能。按照州委的统一安排,企业拟于11月底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将更深入更细化地采取措施履行两个责任。完善风险防范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手册》,对原制定和按程序排查出风险点在11月底前重新进行排查和评估确定;再次根据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对各重要岗位风险点实行排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流程、领导工作制度、运行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等保障措施;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风险排查与防控情况,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内容和目标范围,将各种风险降到最低,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2)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较少的问题。局党委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会议,基层党组织每年不少于2次;坚持每年局党委与各科室、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与管理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干部管理失之于软的问题。完善管理办法。结合开展“单位管理松散、干部上班不在状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的管理,规范干部请销假制度,敢于较真,敢于逗硬,落实制度的执行力。

 2.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4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4)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增强干部责任意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解决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改变“重经营、轻党建”思想,增强各级干部抓好党建工作的主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1次,党建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检查总结。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扎实抓好党建工作。以此次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每年集中开展1次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5)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完善《党建工作标准》《党建责任制》及相关工作流程,加强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每半年对党组织书记进行1次培训;严格党建基础管理工作,严格按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发展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核算党费收缴基数和党组织的任期换届等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要督促基层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领导干部必须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在分管部门和所在支部上党课。按照州委统一安排,按时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多提醒、红红脸、出出汗。

 (6)党员发展滞后的问题。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分批次定期对党员开展党建知识的培训,不能简单的停留开会学习上,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觉悟;摆脱束缚,放宽视野,每年制定党员发展计划,重点从骨干力量中发展党员,从源头上把好培养关、考察关、发展关和审批关,注重质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党支部和局党委按时对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及时研究决议;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的管理;制定了《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健全党费有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和对退休、停留、无业党员的管理机制;各党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坚持每月开展“党日”活动。

 (7)“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持续、认真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建责任制》及相关工作流程,加强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党建考核细则》开展考核考评,坚持每半年对各党支部进行1次检查考评,年终汇总;坚持每年开展1次基层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专项述职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落实党建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增加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继续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做到每位党员学习有笔记,参加会议有记录,严格与年终党建考核挂钩。建立党员先锋模范示范岗。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党支部设立2个党员先锋示范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3.工程项目实施、房屋租赁及资产处置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2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8)2014年装修工程项目投资70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标或比选的问题。2013年11月,企业职工强烈要求成立伙食团,以解决春节值班及护林防火人员春节生活问题。为保职工队伍稳定,于是企业决定将901林场芦花管护站改造为伙食团,要求春节前交付并投入使用。此项目投资规模32万元,没达到公开招投标标准,就以局务会的形式确定了施工队伍,没进行比选。2014年3月,企业为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企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达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目标,又决定将灾后重建森林防火营房改造为招待所,赶在国庆节前装修改造完毕。此项目投资规模38万元,也没达到公开招投标标准,同样以局务会的形式确定了施工队伍,没进行比选。以上两个项目完工后,均经县审计局对工程进行审计后才支付工程费。在以后工作中局已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由纪检、监察、财务、行办、安全等部门全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签订建设工程廉政风险合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本局项目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及比选机制,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9)未按基本建设工作项目规定退付履约保证金的问题。该项目事实是2011年底前已全部竣工,当时州林业局要求由州局统一组织州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我局也向州局打了申请验收报告。在等待验收的同时,也临近春节,该项目工程进度款只拨到70%,农民工上访至县劳动监察大队及信访局,县劳动监察大队及信访局均强烈要求我局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稳定。施工方及我局压力太大,而在有工程进度款作保证的前提下,企业决定将履约保证11.06万元退其施工方,以支付民工工资。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坚决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按相关部门要求严格退付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财务核算严格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建设制度和工程款结算办法等规定,规范落实今后的专项资金监管和结付。

 4.资金监管缺失,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5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10)未按《现金管理条例》确定备用金的问题经问询相关财务人员获悉:2003年7月日深夜原砖木办公楼的局财务出纳室铁皮门被铁件撬开,保险柜被倒置撬开,钱全数被盗,各类票据散乱一地。经林业公安立案刑侦发现,同时间内全州多起发生类似案件,系团伙流动作案。我局备用金制度是根据交通条件,银行远近、账户使用频率等因素来确定其数额。当日备用金数额为生产户5000元(当天收取原903林场处置旧房架料12040元和909林场交回临工款860元)、公益林户5000元、天保财政户5000元、非统户5000元。由于此事已立案刑侦,故将现金损失确认为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列入“环账损失”中核算。由于2008年地震、林业公安剥离等因素造成因手续不齐备未能及时核销此坏账,使其挂账至今。此事发生后,我局财务非常重视备用金管理和安全。除另行购置新型保险柜和加固防盗措施外,还加强了备用金限额控制。2012年搬入新办公楼后,由于财务办公室未增设安全装置且已实行企业网银支付,已没有使用现金的必要,故不再保留备用金。严格按照坏账核销规定,落实相关手续核销此坏账损失。

 (11)投资未按约定分成取得收益的问题。阿坝州林业物资公司、阿坝州林业联营公司、白花水泥厂、阿坝林业中心医院投资都系原森工采伐“两危”时期,为盘活森工企业经济,由原州林管局组织筹建的转产项目。目前,白花水泥厂已被政府拍卖,其余项目也因各种经营原因,被投资单位年年亏损且无任何分利。金瑞科技公司是专为引进培植蓝莓特种经济林木技术参股投资设立,在种植过程中期因黑水县政府规划征占苗圃地,针对征地补偿迟迟未达成协议,造成无法持续经营而无经营收益。

 (12)向九宫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问题。九宫宾馆经营后,由投资方共同派员进行监管,财务部原由成都方出任财务负责人,黑林局出主办会计,九寨方出任出纳。九宫宾馆开业经营与“非典”相遇,经营惨淡。2008年汶川地震,收益严重受挫。后因九宫宾馆为达到准4星级宾馆标准而向银行借贷融资改造宾馆基础设施和更新设备,投资结构中负债比率大于权益比率,财务杠杆系数过大,属于典型负债经营。其投资收益不佳,故分红较少。加之今年九寨沟发生地震,现处于灾后恢复期,待灾后恢复经营时,作为股东,积极参与经营,尽力实现效益最大化。

 (13)向峰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的问题。2013年9月,

 筹资10万元成立峰源旅游服务公司,股东由自然人何小青和黑水林业局组成,何小青投资7万元,黑水林业局投资3万元。当时为公司正常运转,企业借支15万元给峰源旅游公司。经查实,此笔借款是色尔古林场以产业发展备用金形式从局财务借支的,具体负责人是色尔古林场党支部书记王云辉,经办人是郑庭宇,资金是转入经办人郑庭宇账户,并全额转入峰源旅游公司。鉴于峰源公司2015年以来就未正常营业,法人代表何小清联系不上,企业决定今年适时以股东身份报请峰源公司董事会进行第三方财务清算,清算结束,再根据债权债务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具体部门和专人进行整改,2018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14)未按承包合同收取承包费的问题。黑水锦宏水电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拖欠的水电承包费15.6万元已于2017年4月13日已如数交局财务。

 5.核算不清晰,造成财务信息失真(4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15)未按相关专项资金核算办法进行核算的问题。由于林地占用补偿费系林地三项组成,在不同时期林地占用补偿费的要求有所不同,故在财务核算中存在按不同要求自设二级明细科目分类核算。因上缴数超支形成账面负数。在巡察过程中财务已将林地占用补偿费入账清理情况报告了巡察组,我局在10月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行账务调整,按专项资金核算办法进行核算管理。11月期间每周安排两天对专项资金核算办法、企业会计准则、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全面学习和实务操作讨论,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及业务技能,在今后,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将长期坚持,力争每季度培训一次。

 (16)未对土地资产入账核算的问题。在核算此项土地的过程中,由于考虑企业无其他经营资金来源,只能用林地补偿款支付土地出让金(因都江堰城市规划要求收回我局聚源苗圃地原为划拨土地,为保留该宗地,需支付出让金和税费后变为出让地),为两者能有相互联系和映证,财务核算上将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列入林地补偿款中。今后财务严格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准则等规定,将聚源土地出让金及税费清调转入“固定资产”核算。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局财务人员业务学习,督促财务人员及时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任务。

 (17)财务核算不清晰,未按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内容反映的问题。据2007年后天保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涉及工资及劳务费等要通过转账到银行卡(折)方式来发放。2008年-2011年农行工资代发功能仅限于企业基本核算账户,造成天保资金专户无法工资代发,只能归集到企业基本核算账户集中工资代发。2012年至今,农行企业网银功能升级,实现账户无限制批量支付。为保证备用金安全,我局已停止现金科目核算,全部采用企业网银支付。局财务在2012年已制定企业网银管理办法,落实K宝监管、支款复核权限、网银工作交接、操作员业务授权、网银凭据等制度化管理。在今后的财务核算中进一步规范网银支付。

 (18)未按《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核算,造成企业资产账实不清的问题。由于招待所和食堂承包人招标比选确定和承包费、承包保证金缴纳等承包事宜在前,以及询价采购的设备设施是根据承包人提出计划购置的,在合同迟迟未落实签订时,将设备款和承包款都列入“其他应付款—暂收款”核算。我局财务在10月将招待所和食堂装修款与灾后重建灾后重建森林防火营房和901林场芦花管护站工程款并账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将招待所和食堂设备设施款分别清调转入“固定资产”和“应付福利费-集体福利”核算。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会计监督职能弱化(2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19)业务招待费审核不严的问题。2012年-2013年期间,

企业财务一直执行我局2009年自行制定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没有及时在十八大后及时按照党的八项规定修订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和借鉴政府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由于企业规定滞后,财务核算上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业务招待费报销凭据无被接待单位介绍信、无消费详单、无被接待对象姓名。参照州级政府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在今后的核算中严格履行“三单”制度,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及天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规范核算业务招待费,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规格和标准,压减不必要开支,节支增效。

 (20)未按工会经费收支的相关规定列支经费的问题。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开拓视野,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五一”期问组织劳动模范先进职工和优秀工会干部学习参观考察的通知、阿坝州总工会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关于“五一”期问组织劳动模范先进职工和优秀工会干部学习参观考察的通知》(阿州林工〔2013〕35号)文件、《关于“五一”期问组织劳动模范先进职工和优秀工会干部学习参观考察的通知》(阿州林工〔2013〕9号)文件及2013年4月9日林业工会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局党委于2013年4月11日召开扩大会议,根据阿州林工〔2013〕9号文及州局工会补充通知相关要求(“第一批次考察由各工会主席或副主席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并带队,第二批次考察由法人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并带队”“参观考察期间费用由各工会自理”),决定由工会分管领导、工会干部及劳模,企业法人代表,共4人分两批参加参观考察 ;此次学习参观考察共计费用25170.00元。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八条规定、州委州政府十条意见相继出台后,局工会组织进行了认真学习,结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清理整改,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杜绝了参观考察学习、业务招待、差旅等费用在工会财务中列支。

 7.套取天保资金,违反森林抚育资金管理办法(3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局招待所和食堂由单位职工承包,此类人员工资仍在天保账户发放工资的问题。食堂和招待所人员在企业岗位划分中属后勤服务人员,为调动职工积极性,2014-2016年期间,我局对招待所和食堂承包经营要求是:企业为激励多种经营创收,在保留职工原有工资待遇基础上鼓励其承包经营,除交纳承包费外,承包人还需挣够工资部分。由于财务核算上只图年度多种经营考核计量方便,未能将承包人交回的工资及时退回到天保账户中列账。局财务在10月内进行账务调整,及时将此款归垫到天保账户。在今后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天保专项资金核算办法进行培训,严肃企业内控制度和财经纪律。

 (22)2001年九宫宾馆借用黑林局人员的工资仍在天保账户中发放的问题。我局财务为方便核算九宫宾馆往来账,将借用人员工资未及时归垫天保账户。局财务在10月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进行账务调整,及时归垫天保账户。今后将严格按照天保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做到专款专用。

 (23)2016年,901林场有6名职工未在岗仍发放工资的问题。2016年3月24日,901林场召开森林抚育工作动员会后,该场六名职工(梅宝川、王金华、孙静、蹇林萍、郝永旭、贺吉杰)因个人身体原因,自愿提出由职工本人拿出资金聘请民工进行森林抚育作业,由林场代为聘请民工并签订了合同。2016年4月至10月,自愿请临工的职工共计拿出资金15.998万元,所有费用由林场代为发放,共计发放民工费用15.6万元(民工具备领款凭据,凭据存于该林场),扣质保金0.398万元。质保金于11月27日已全额支付给民工,以上所涉及资金林场未挪作他用。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劳动纪律的监管力度,再次明确劳务用工审批制度。加强工资拨付审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不出现套取工程资金的现象。局劳动人事工资科、造管科已对901林场管理层针对劳动纪律、生产组织进行了一次专门教育;局纪委、财供科对901林场主要责任人就财经纪律进行一次教育,并进行了一次诫勉谈话。

 (三) 民主集中制方面

 8.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4)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决策机制,加强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沟通、充分酝酿这一程序的制度化;二是落实会议研究事项“一把手”末尾发言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增强民主决策意识。三是坚持按逐级推荐程序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班子成员需充分发言,并做好全程发言记录,确保记录完善、全面、真实。

   (四)干部监督管理方面

 9.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5)一是严格选拔程序。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严格按照“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程序实施提拔使用干部,注重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二是对新选拔任用的干部严格监督管理,试用一年期间每季度撰写思想工作汇报,试用期满严格考核,合格后再正式任用。三是建立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实行三至五年进行轮岗交流,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四是严肃纪律,强化局党委的决策执行力,对不服从局党委人事安排,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执行。

 10.干部人才缺失(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6)一是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人才引进措施,积极引进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对财务、工程建设、产业转型发展专业技术型人才的引进,充实企业人才队伍,改善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二是建立干部人才激励机制,促进干部提高文化知识与综合素质能力;建立了《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各层级后备干部人才库。三是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建立、实施干部年度培训计划,采取送培、自培和自学形式提高干部综合能力;四是通过干部交流轮岗锻炼,激发干部创新干事的综合能力,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方面

 11.办公室用房超标(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7)局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主要是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不严格。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配置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局班子成员超标办公用房已调整搬迁,整改完毕。

 12.接待费超标准(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8)2012年—2016年期间,企业公务接待整体下降,2012年—2014年公务接待按原企业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有超标情况;2014年,企业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对企业公务接待进行了修订完善,接待中有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管理懒散。局再次将中央八项规定文件下发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学习,结合实际进行认真讨论,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今后企业公务接待中,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办理,坚决做到执行中不走样。参照州级政府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再次对企业公务接待办法修订完善,杜绝违规超标接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已修订完善,并于2014年11底提交局务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13.私设“小金库”(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9)一是901林场 2012年至2016年费收取空闲场地、旧房租金及种植蔬菜创收资金共计27897.00元(其中:2012年度沙石多苗卜种植蔬菜及其他创收6097.00元,洗车场地租赁费2000.00元;2013年洗车场地租赁费2000.00元;2014年洗车场地和旧房回收房屋租赁费5400.00元;2015年洗车场地和旧房回收房屋租赁费7400.00元;2016年洗车场地和旧房回收房屋租赁费5000.00元)。901林场在2013至2016年期间为全场职工购买了保温饭盒和保温水壶;为抚育上山职工购买腊肉、白酒等生活物资;为抚育上山职工购买胶鞋、作训服;试行多种经营养殖等,共计支出费用24970.00元。通过这次巡察提出要求,林场及时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林场已于2017年5月24日将剩余资金2927.00元上交局财务科。901林场收取洗车场地及房屋租赁等费用作为他用,违反了财经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已由林场向企业作出书面检查。在今后的工作中,企业将认真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来推进林场的各项工作,增强自我约束和防范意识,严防“小金库”现象再次发生,接受上级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二是色尔古林场超市收入17.5万元,已上交局财务。对色尔古林场超市的管理已建立《超市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14.违反中央“六条禁令”(2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30)天保资金支出,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职工工资的问题。因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繁重,企业在工资多年没有调资的前提下,为激励职工出勤,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20元/天的午餐费。我局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于2013年4月停止计发此项补贴。

 (31)色尔古林场账外租金用于互相请吃的问题。色尔古林场2012年至2015年收取胖哥饭店房屋租金3.5万元。该林场地处交通要道,与地方乡镇、村组交往频繁,森林抚育作业在异地,需要沟通接洽,局对林场的业务接待费用控制较严等因素,前些年局对各林场收取的房屋租金也疏于管理,色尔古林场就将收取的租金3.5万元用于业务接待和工作接洽。经工作组调查核实,此笔费用用于工作接洽和业务接待开支30446元,慰问工伤职工开支446元,其他开支4108元,其中4108元属于违规开支,由林场书记、场长分别承担违规开支资金的60%、40%费用上交局财务。该林场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事实清楚,局党委和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局纪委对基层单位也存在监管缺失。对不符合要求和违规接待而产生的费用由林场责任人自行承担,承担的费用于2017年4月13日已上交局财务;林场班子和个人已向局党委、纪委做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局纪委分别对林场班子和个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林场班子成员进行了调离、充实、调整。经2018年3月22日局务会研究,局纪委与机关各科室中层管理人员集中进行一次谈话,进一步强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州委八条意见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中下林场开展工作每人每天补助10元标准,凡是2012年至2015年期间在色尔古林场参与消费的现在岗人员每人每次补交生活费10元到局纪委,由局纪委统一交局财务。3月22日下午,局纪委与机关各科室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谈话,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从现在开始,按照局相关管理办法,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工作时,在基层单位用工作餐后必须支付生活费。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2016年起各林场空闲场地、闲置房屋由局统一管理,产业科具体负责租赁,租金直接交局财务。

  (六)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5条)的整改情况:

 (32)经营方式单一,增加收益差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对林业企业的决策部署,把“抓生态、促产业、增收入”作为企业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迎难而上,大胆探索,深化改革,挖掘潜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多措并举,制定了我局十三五企业发展规划,把“生态改善、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作为抓手,抓民生、重民意。以“三奥雪山”森林公园建设为契机,全力推进企业向生态保护和生态旅游转型发展,加大对现有对外租赁资产的监管和费用催收,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谋福祉上下功夫。

 (33)企业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由局纪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负责各项管理办法的督促落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对于不敢管、不愿管的干部实施问责,促进其加强对下属职工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处罚违规职工。

 (34)党务、局务、财务“三务”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已建立完善“三务公开”办法,应该公开的内容每年在局职代会上进行公开,切实做到党务、局务、财务公开透明。

 (35)机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和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促进企业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上班不在状态”等劳动纪律涣散现象。

 (36)个别干部在上班时间打麻将的问题。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了《阿坝州黑水林业局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在上班时间发现打麻将的干部职工,将进行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8090433337;13320676630;QQ邮箱:772875832@qq.com

       

                                                      中共阿坝州黑水林业局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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